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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9 19:07:43我要纠错

2026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九条 普通高考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条 学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一)对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专科批次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如下规则排序:

1.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

2.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二)对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三校生升高职”批次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

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学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进行解释以及处理其他遗留问题。

第十一条 五年制应用型本科(“3+2”培养模式)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含50分)。

第十二条 学校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需参加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学校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也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成绩。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的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以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专业计算公式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外,学校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及职业岗位从业要求,对部分专业招生体检标准补充规定如下: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不能录取到我校石油化工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化工生物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园林技术、现代农业技术、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护理、学前教育专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不能录取到我校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新能源装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现代纺织技术(纺织工艺与设备管理)、纺织品检验与贸易、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

第十五条 非英语专业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科目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考生一经我校正式录取,不得以个人意愿、放弃就读等非政策性原因申请退档、换录,不得再参加当年其他任何形式的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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