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专业调剂按照进档考生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高考科目成绩排序,科目成绩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
三校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及同分考生排序规则,均参照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专业的综合分计算办法与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执行。
(二)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批次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以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加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文化课成绩,选择文化课成绩高分者录取。
第十五条 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及要求执行,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招生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因专业培养需要,患有色盲或色弱,语言听力障碍,形体面容缺陷,活动性传染病,精神及神经系统疾病的考生不宜报考,请谨慎填报。其他专业无特殊体检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