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录取,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条 普通高考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一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规定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时,依次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招生计划的考生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艺术类B段及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的普通类、单列类招生计划的考生,其综合成绩分别分科类排序。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艺术类专业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报考“三校生升高职”普通类或单列类招生计划的考生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报考“三校生升高职”艺术类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艺术类专业统考、语文、数学、政治理论。
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产业学院相关招生专业:学校优先录取报考专业志愿考生,如遇生源不足时,由学校从普通专业或其他产业学院调剂录取。
第十一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喀什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喀什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章程》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类或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或舞蹈类专业统考,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后方可报考。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类型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加分)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计算公式为准。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足球运动与管理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体育类考试统考(或联考),达到体育类统考(或联考)考试成绩合格线后方可报考。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及同分考生排序规则,均参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专业的综合分计算办法与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四条 凡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均按规定执行。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依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招生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十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统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的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中药学、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食品质量与安全、园艺技术、动物医学、畜牧兽医、足球运动与管理。
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包装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予录取的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根据《指导意见》第三部分及专业培养与就业的实际情况,对以下情况,学校建议考生慎重报考。患有《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1、2、3条(主要脏器手术史、先天性心脏病等)、第5条(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第6条(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第7条(听力障碍)所述情况者,不宜就读以下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中药学、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足球运动与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市政工程技术、动物医学、畜牧兽医。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专业:学前教育、歌舞表演、足球运动与管理。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中药学、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考虑到歌舞表演、足球运动与管理等专业对运动机能和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建议有严重运动损伤史或身体条件不适合剧烈运动的考生慎重报考。
(四)其他
未列入以上条款的其他专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在报考前应充分了解自身身体状况,如有疑问可咨询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考生报考时应当保证所提交的全部报考材料、个人信息真实准确,若存在虚假填报、隐瞒重要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我方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隐瞒身体健康状况或病史,导致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一经查出,我方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