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院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
三校高职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
数字媒体技术(新媒体产业学院校企合作专业)、电子商务(新媒体产业学院校企合作专业)、网络直播与运营(新媒体产业学院校企合作专业)投放的招生计划只用于“新媒体产业学院校企合作”招生,只录取所填报志愿中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 学院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在投档时以加分后成绩为准,在安排专业时以实考成绩为准。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录取,分别按照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章程、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章程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院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
第十七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在意见中“可不予录取”的情况下,我院均不予录取;
(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的专业:应用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
(三)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予录取的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
(四)若有其他关于体检方面的疑问,请拨打招生咨询热线。
第十八条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我院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按照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处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因参军或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入校学习的学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条款执行,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须在新生报到一周内办理完毕。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院申请入学,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而且没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经治疗康复者,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体检符合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二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需办理相关手续后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