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5 16:44:27纠错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在各省(区)市的录取工作将在国家教育部领导下,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院专科批次招生,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合格符合提档要求的学生,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可按分数和空缺专业代码依次调剂到其他专业(特殊备注专业除外),不同意调剂的投档考生做退档处理。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或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或民族语文排序。报考我校“三校生”高职各专业考生,同分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录取。

第十一条 语种要求: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二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直升专实施方案中的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不限。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