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达到合格要求。
第十六条 普通高考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1.我院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考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按分数和空缺专业代码依次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2.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院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相关科目高考成绩排序。比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按分数和空缺专业代码依次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三校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
4.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章程、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及转学,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我院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条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二十一条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招生期间适当调整招生人数并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