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菜单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9 19:02:42我要纠错

2026年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进档考生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生源省(区、市)确定的录取规则执行;生源省份未作规定的,文科依次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成绩排序,理科依次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成绩排序。投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计划已满时,同意专业调剂的,学校根据剩余专业计划进行调剂录取;不同意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专业招生不限男女;其中,女生仅录取明确填报上述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女生,不予调剂至上述专业。

第十六条 助产专业招生男女不限,仅录取明确填报助产专业志愿的男生,不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男生考生。

第十七条 报考运动训练(足球方向)、社会体育、冰雪运动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测试,方可填报我校相关体育类专业志愿。参加普通高考及“三校生”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2026年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均按照体育类统考成绩占40%、文化课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评成绩,依据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校企联合办学(华为ICT产业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应用开发、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的考生,仅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九条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中的有关规定。除规定的条目外,根据学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规定:

(一)按照《指导意见》第二条第1款,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动物医学(宠物医学)、动物医学(兽医医学)、园艺技术、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社会体育、冰雪运动与管理、运动训练(足球方向)、医学类各专业。

(二)按照《指导意见》第二条第3款,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技术、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低空飞行器装备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的专业: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移动应用开发。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