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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7 17:57:44纠错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

各计划类型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1)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序为:

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序为:

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民族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三校生”考生优先依次按照数学、语文、政治理论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都无法录取,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未录满的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职本衔接应用型本科(“3+2”模式)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报考学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新生应征入伍学院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新生家长需在学院开学15天内,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入伍通知原件或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和由应征地武装部盖章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学院系部报到注册,院系统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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