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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6-19 11:42:27纠错

2024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在各省(区)市的录取工作将在国家教育部领导下,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八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专业代码等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高考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委、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对考生无外语限制,但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计划类型为非选考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二条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达合格要求。

第十三条 根据考生填报我院专业志愿的情况,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限额内,按照章程专业录取条件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如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同分规则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一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规定同分投档规则时,文史类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英语,优先录取排序在前者。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方案、直升专招生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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