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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5 14:48:45纠错

洛阳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洛阳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1.播音、编导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成绩40%和专业成绩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60%和专业成绩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相同的,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2.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美术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不含小数部分)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3.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①音乐学专业按文化成绩50%和专业成绩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②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照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4.按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公式:

播音与主持艺术: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

音乐学专业: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6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

5.在艺术类本科招录工作中,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统考(联考)成绩,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经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许可后,优先使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平行志愿规则对填报我校志愿且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按照该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文件政策执行,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我校仍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计算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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