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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5 14:56:00纠错

河南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河南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三)艺术类本科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排序成绩为综合分。

综合分执行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若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未指定综合分计算办法,则按以下公式执行。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50%。

第十九条 对于并列分的处理办法,若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无明确规定或按其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后仍并列的,则按照下列规则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对口本科:依次按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数学、语文和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育本科、艺术本科:依次按专业省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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