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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5 14:47:56纠错

南阳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南阳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均在生源省控制分数线以上。

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1.音乐学、美术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2.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工艺美术、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本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舞蹈编导和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3.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同分数考生,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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