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兰州城市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兰州城市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若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如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将按照招生计划管理规定对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 学校普通类专业按照考生所在招考机构投档时采用的排序方式顺序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在没有明确同分排位顺序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考生的高考必选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总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当学校普通类专业考生成绩不能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以专业组为投档单位进行招生录取的省份须在同组内专业进行调整);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调剂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政策实施。录取时,根据艺体类考生综合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当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英语和翻译专业仅限英语语种考生填报,且录取时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专业原则上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二十四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加分成绩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配。
第二十八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疾病情况 | 限报专业 |
1.轻度色觉异常(色弱) 2.色觉异常II度(色盲)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 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
1.色觉异常II度(色盲) 2.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 工艺美术 地理信息科学 |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相关要求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对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