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西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西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次,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05%,若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如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将按照招生计划管理规定对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参照上述规定,谨慎填报专业志愿。其中,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包括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环境工程等专业。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地理科学、材料物理等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一致。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考生在填报专业大类时须注意大类所包含专业是否体检受限。对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普通文理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考生同分排位顺序录取;如同分排位也相同,则按照考生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确定)。当普通文理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以专业组为投档单位进行招生录取的省份在组内专业进行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其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第二十二条 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均使用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美术学、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各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书法学专业使用各省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分别使用各省音乐类(音乐教育)、音乐类(音乐表演)统考成绩;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使用各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各省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成绩;体育类专业使用各省体育类统考成绩,其中足球运动专业仅限体育类专业统考足球专项考生报考。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体育类省份、批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考生同分排位顺序录取;如同分排位也相同,则按考生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录满为止。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艺术体育类省份、批次,艺术体育类各专业将在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体育类本科批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录满为止。
第二十三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运动项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照上述规则录取二志愿考生。若个别项目依然未录取完成,不再调整计划录取。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与英国南威尔士大学合作举办化学专业本科教育合作项目,与波兰波兹南艺术大学合作举办环境设计专业本科教育合作项目,上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部分课程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学生不得转换专业。
第二十五条 学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和其他语种考生可跟随英语专业第二外语课程(日语、法语、德语、俄语)学习并作为公共外语学分,也可选择修读大学英语。
第二十六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加分成绩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配。
第二十八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继续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等计划,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其中地方公费师范生录取的定向就业学生在注册学籍前,须与学校、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培养协议;地方优师录取的定向就业学生在注册学籍前,须与学校、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签订培养协议。具体为:普通类专业根据章程第二十条录取及同分排序原则确定排序,艺术体育类专业根据章程第二十二条平行志愿录取及同分排序原则确定排序。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