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兰州交通大学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

兰州交通大学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8:57:36纠错

兰州交通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兰州交通大学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份生源质量、区域经济发展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定后,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及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进度和实际投档情况安排,用完即止。第十条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0%-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第十一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性加分的规定,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第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有投档校验位的省区含投档校验位)作为主要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在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都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较数学语文成绩之和、外语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依据“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3+3”和“3+1+2”模式的省份考生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的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在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学校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第十五条 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第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