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甘肃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甘肃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及招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1.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以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20%调阅考生档案;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以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05%调阅考生档案,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将全部录取。
2.录取考生必须填报我校志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或出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第一次投档后计划未完成的,可参加所在省份征集志愿。若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不设置专业级差。实行高考综合改革“3+3”、“3+1+2”模式省份考生,录取方式按照各省份发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实施,其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位次排序靠前的考生;排位相同或不区分排位时,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4.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按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
5.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清”原则录取。
6.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额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7.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8.在录取时应届考生、往届考生同等对待。
9.学校同意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10.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11.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特作如下提示:
(1)凡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六大类疾病的考生,学校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并作退档处理。
(2)患有轻度色觉异常(色弱)、色觉异常Ⅱ度(色盲)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的考生,不予录取至以下专业: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藏医学、中药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药制药、药学、藏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助产学、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检验技术、智能医学工程、食品营养与健康、运动康复。
(3)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不鼓励躯干或肢体功能障碍考生报考医药学类专业,否则将难以完成学业。
12.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只招收甘肃省具有加试藏语文成绩的民语类考生。
13.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藏区专项计划、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专项计划、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新疆内地高中班、新疆对等计划、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双语班协作计划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和各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14.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只招收农村生源,新生入学报到前须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报到后本人须与学校签订免费教育协议。不按要求签订就业和免费教育协议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将按退学处理,相应培养关系和就业关系解除。
15.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在录取时即按照高考成绩确定预转正专业,录取后预科学习一年,预科结束考核合格后取得正式学籍,按照高考录取时确定的专业进行培养。如预科学习一年后原被录取的预转正专业停招,则转入学科相近专业就读。
16.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本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