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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6-15 17:10:57我要纠错

2024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历史类/物理类)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均使用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使用各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法学专业使用各省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分别使用各省音乐类(音乐教育)、音乐类(音乐表演)统考成绩;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表演专业使用各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各省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成绩;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仅在甘肃省招生,使用甘肃省表(导)演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成绩。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省份/批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考生同分排位顺序录取;如同分排位也相同,则按考生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录满为止。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艺术类省份/批次,艺术类各专业将在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批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录满为止。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与英国南威尔士大学合作举办化学专业本科教育合作项目,与波兰波兹南艺术大学合作举办环境设计专业本科教育合作项目,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部分课程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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