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网站或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学校考生生源不足,则按该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征集志愿。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同分排序规则: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首选科目为历史的按语文、历史、外语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的按数学、物理、外语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
2.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合格成绩为依据,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最新方案及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各项照顾性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专业无外语语种及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对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于录取结束后一周内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