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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6 11:11:57纠错

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省教育厅核准的计划为准。依据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四条  学校按投档成绩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的高低(含小数部分成绩)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投档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按规定以第二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到录取未满专业;同分末段录取原则:文史类按照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理工类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自治区)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我校使用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合格线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按考生投档分(含小数部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无具体要求,考生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成绩)相同,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相同则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第十七条  在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综合改革省份相关规定录取。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排序分进行排序(如果没有投档排序分,“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首选科目为历史的按照语文、历史、外语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的按照数学、物理、外语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3+3”模式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第十八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同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分数高低、所报专业体检受限及综合素质给予专业安排。第十九条  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二十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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