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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长春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8 9:45:05我要纠错

2026年长春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长春科技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调档比例: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二)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投档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三)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四)优先级别:

1.实行“3+1+2”高考改革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实行“3+3”高考改革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非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专业录取: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吉林省、黑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河北省、山东省、浙江省、海南省、辽宁省、江苏省、广东省、福建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等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六)艺术类(除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生需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省统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文化课合格线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或执行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录取的相关规定)。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山东省、河北省考生承认山东省、河北省该专业统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文化课合格线,按山东省、河北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我校严格按各省考试院有关要求执行,凡进档考生,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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