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1.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农业院校降分录取”政策。
2.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4.学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类)录取,按“分数优先、参考志愿、无级差”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即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设专业级差。
5.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相同时,若考生所在省份规定了相关的排序方法,则按其办法执行,若无规定,按高考原始分数录取;当原始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果填报服从调剂,将其调剂到计划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如果填报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其他未录满专业的录取条件,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7.学校在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未录满的条件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一志愿(含平行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8.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填报“服从调剂”可以调剂到该省有招生计划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其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填报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其他未录满专业的录取条件,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