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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8 9:40:42我要纠错

2026年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

2.开设的所有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

3.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4.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书。

5.对于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时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数录取,额满为止。如考生未能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6.优先级别: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普通类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艺术类先比较专业课成绩,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如果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规定录取排序办法,则按科目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综合成绩或单科最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选考科目,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录取政策按照各高考改革省份的要求执行。

7.凡填报本校志愿的进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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