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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7 14:30:53纠错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艺术类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时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吉林省综合分计算方法: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60%+专业课成绩。

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普通类考生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考生先比较专业课成绩;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课成绩;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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