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或选考历史科目组以语文、数学、外语为顺序,理科类或选考物理科目组以数学、语文、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分文理科类或“3+3”模式改革省份以语文、数学、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体育等其他特殊类型专业录取时单科排序照此执行。若考生所在省份招考文件规定了相关的排序方法,则按其办法执行。
部分特殊类型专业录取原则。
① 艺术类专业
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分,下同)的60%+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10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吉林省和辽宁省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吉林省和辽宁省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