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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医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7 11:27:48纠错

吉林医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吉林医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我校各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2.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和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而定。

3.院校志愿: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前提,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享受增加分数和降分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的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在录取时以享受照顾的成绩录取。

6.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学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所在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7.同等条件下,依次参考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或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8.专业调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录取,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9.生物制药(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该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韩国建阳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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