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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5:05:05纠错

江西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江西科技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江西科技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规定,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按服从情况进行专业调剂。

第十七条 江西科技学院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自治区),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江西科技学院在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 江西科技学院对男女生录取无比例要求。

第二十条  江西科技学院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各招生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

第二十一条 江西科技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二条 江西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我校2023年未在任何省份安排相关专业测试,承认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成绩。考生文化成绩过省控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和文化按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我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江西科技学院在上海本科艺术类甲批平行段按照综合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乙批次顺序段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四条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函》,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

第二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收,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江西科技学院对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cm、女生162cm以上。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江西科技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原则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八条 江西科技学院在江西省高职单独招生的录取原则按江西省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违纪、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相关记录的,江西科技学院按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各类别同分录取排序规则:

(1)普通类专业,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综合)分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3)体育类专业,考生专业(综合)分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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