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赣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赣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
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
(1)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美术学、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参照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3.体育教育专业
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4.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遵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按《赣南师范大学202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5.专升本招生按《赣南师范大学2026年专升本招生简章》执行。
6.考生在取得正式学籍前一律不得更改专业。入学后第一学期结束时,可根据我校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第十三条 外语要求
1.英语、商务英语和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2.学校与俄罗斯奔萨国立大学合作办学的音乐学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俄语。
3.学校大学外语课程开设语种有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录取。
体检结果为“合格受限”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具体要求如下: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园艺、材料化学、学前教育、植物保护。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产品设计、地理科学、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市场营销、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