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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0:57:46纠错

赣南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2023赣南医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考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对按照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规定可计入成绩总分的加分,录取时予以认可。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专业不限制考生高考应试的外语语种,学校公共课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建议高考语种为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我校。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招生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第二十二条 对符合录取条件且同一轮进档的考生,在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即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录取名额已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排位方法排序,排位前者优先录取。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三条 补报志愿录取办法,按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办法执行。第二十四条 鉴于教育部、各省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市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第二十五条 订单定向录取(一)报考订单定向医学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统一高考。2023年订单定向生包括江西定向生(临床医学专业)和赣州定向生(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专业)。(二)订单定向医学生面向江西省招生(其中江西定向生只招收农村生源考生,以江西省考试院当年公布信息为准)。(三)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次,录取办法按照江西省定向生录取规定执行。(四)考生已被录取后不予退档。考生在被录取后、获得学校录取通知前,须与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委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未签订协议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五)如定向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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