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西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江西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网上录取。学校严格遵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本章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考生统一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接收学生档案。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学校专业志愿时,需满足学校有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亦可访问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网址为:https://zsxxw.jxutcm.edu.cn/info/1010/2922.htm。
第十三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按“学校+专业”投档,学校将按规定对进档考生档案进行审阅,符合专业要求者予以录取,不符合者予以退档。未录满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征集;若按“学校+专业组”投档,学校按规定对进档考生档案进行审阅,依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结合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分配专业。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分配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本组未录满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不跨组调剂;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调剂专业录取要求,作退档处理,未录满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征集。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当地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规定对进档考生档案进行审阅,依据 “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结合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分配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调剂专业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未录满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征集。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当地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报考学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外语统考语种。学校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务必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均无加试要求。
第十七条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的毕业生均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有关类别专业招生录取规定
(一)音乐治疗专业。学校认可考生所在生源地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联)考成绩。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我校。投档排序原则按照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学校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文化成绩也相同,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录满为止。该类考生录取后,一律不退档、不更换专业。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当地政策执行。
(二)中医学(国家免费医学生)专业。限江西省物理类农村生源考生报考。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次,录取办法按照江西省定向生录取规定执行。考生录取后,在获得学校录取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和就业定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委签订《江西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书》,有关要求按照协议规定执行。该类考生录取后不退档,入学后学费、住宿费由省财政承担。
(三)运动康复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体育类省统(联)考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地划定的体育类普通本科批次(或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方可报考我校。考生投档排序原则按照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文化成绩也相同,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录满为止。该类考生录取后,一律不退档、不更换专业。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当地政策执行。
(四)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克州定向生的录取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学校对进档考生高考体检表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学校负责将该考生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本专业组无适合专业或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依据专业人才培养和行业就业要求,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强调部分专业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定要求。
(一)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的考生,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二)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中医学(含“5+3”一体化)、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制药、应用化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质量与安全、智能医学工程、生物医药数据科学等专业。
(三)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以上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医疗保险等专业。
(四)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五)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三条第5项、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相关疾病的考生,慎重报考医药类专业。
(六)护理学专业男女生不限。根据用人单位往年招聘要求,男生身高低于1.67米,女生身高低于1.58米,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学校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学校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已录取的考生寄发由学校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