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漳州理工职业学院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

漳州理工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0 15:05:03纠错

漳州理工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漳州理工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我院根据生源省份的规定和报考我院的生源情况等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执行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各种加分优惠政策。

第八条 对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考生,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对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考生,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首先录取到第一志愿专业,如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则再依次录取到第二、三志愿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可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各专业性别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查询。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院及时寄发录取通知新生入学须知等相关材料。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