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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0 15:08:01纠错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考生。进档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各省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录取规则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在福建省所有艺术类招生专业均按照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录取考生;省外艺术类招生录取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录取规则录取考生。

学校在福建省所有体育类招生专业均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投档录取模式录取考生。省外体育类考生文考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达到各省体育类专科投档最低线后,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分计算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外语统一修读英语。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考核,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和《海船船员体检要求》(适用涉海专业)执行。

第十八条 凡报考我校国防后备班试点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考生录取后,有意向加入国防后备班的考生需在报到后进行二次选拔,条件符合者可申请加入国防后备班,具体选拔要求如下:

(1)性别和身高条件:男生身高16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2)年龄和婚姻条件:截止2023年12月31日年满17周岁且不超过20周岁,未婚;

(3)政治条件:考生需要提供政治表现材料,并达到政治考核标准;

(4)身体条件:考生需要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项目要求,在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并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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