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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0 15:04:39纠错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我校执行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制定的2023年招生录取政策,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在福建省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的模式,省外按各省份招生录取政策执行,但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3.除福建省内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男生外,其他专业录取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本章程的规定外,均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5.由于福建省内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体检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通知执行,因此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上述体检要求填报志愿。其中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类专业。

6.录取照顾政策按生源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7.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网站和我校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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