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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5 17:11:18纠错

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对于进档考生,学院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含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院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将予以退档。

报考艺术专业类别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艺术类专业的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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