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贵州黔南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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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相应省份投档规则,按规定比例提档。在执行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各专业按该省的综合分数排序进行录取,综合分数的计算方式同该省招办规定相同。综合分数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在未执行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各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各省市如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招收的学生无男女比例和应届、往届生限制。
第二十条 语种要求: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其余专业语种不限,但新生进校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教学语种。
第二十一条 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对部分专业选考科目有要求,考生需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选考科目为准报考。
第二十二条 录取时不设专业(类)志愿级差分
第二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规定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