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贵阳人文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贵阳人文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报考动画、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第十八条 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第十九条 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舞蹈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我校舞蹈表演专业按照国际标准舞方向培养,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在舞蹈类专业省级统考时的舞种方向为国际标准舞。
第二十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没有计算综合分的省(区、市),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录取专业成绩分高的考生;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进行排序。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不能跨类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