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高考政策优惠文件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七条 学院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学院将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学院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
第十八条 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学院按照“分数优先(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原则进行录取(含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院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将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学院按照其高考改革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实施相关规定,同时参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报考艺术专业类别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艺术类专业的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范围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
第二十一条 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学院将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并与其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实施录取。
第二十二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我院,必须满足学院招生专业对应的相关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三条 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报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无残疾;报考运动康复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无残疾,无色盲。
第二十四条 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