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贵州理工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贵州理工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含)至105%(含)之间,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调档比例执行。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级教育主管单位发布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普通类的阿里巴巴联合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填报志愿采用单独的院校和专业代码,具体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阿里巴巴联合办学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均只录取填报我校相应院校及专业代码下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与其他类别的考生交叉调剂。
第十三条 普通类录取志愿顺序:学校优先录取第一次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次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学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相关要求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普通类考生专业安排遵循分数优先并兼顾专业志愿顺序,执行“分数清”录取原则;即按照进挡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为考生安排专业。如投档成绩相同情况,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同分比较规则进行排序;如同分排序仍相同,依次比较其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排序靠前者。学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一年基础课程学习后,将结合学生高考成绩、学习成绩及志愿,按照学校大类分流办法,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学校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专业)认同考生生源所在地组织省级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及投档规则,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按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的序号顺序成绩进行比较,优先录取①成绩较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则录取②成绩较高的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学校体育类专业(休闲体育)在文化成绩及体育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贵州省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分高的考生;若专业分仍然相同,则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面向农村及原贫困地区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班(仅招收贵州省内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