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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交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1:35:41纠错

南昌交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南昌交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应通过所在省(市、区)专业统考(联考),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控制线,遵照相关省份投档原则,按我校录取原则录取。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总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成绩*50%”排序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按所在省(市、区)确定的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内蒙古地区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按所在省(市、区)确定的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总分=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按所在省(市、区)确定的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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