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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应用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1:44:14纠错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江西应用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若生源所在省设定了投档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投档录取规则,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同分者按高考文化总分排序录取,如文化总分依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和文化按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我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均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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