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江西服装学院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

江西服装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1:41:51纠错

江西服装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江西服装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单独组织校考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过生源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确定进档考生中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如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据文化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我校校考专业文理统一排名。

2.艺术类未组织校考的专业,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在确定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尽量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如遇投档成绩完全相同时,依据文化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