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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共青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1:44:40纠错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南昌大学共青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美术类专业文理兼收,专业成绩认可各省招办组织的统考成绩,录取时要求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按各省美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出现专业同分情况时,按照文化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艺术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入学要求,或与统考时水平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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