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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民族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7 16:54:30纠错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河北民族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1.播音与主持艺术、法学专业,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执行相应省份投档规则,认可各省优惠加分政策(投档和分专业均认可)。采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生源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执行,对进档考生依据投档综合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不采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2.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体育类专业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认可各省优惠加分政策(投档和分专业均认可)。采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生源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执行,对进档考生依据投档综合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不采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舞蹈学专业考生身体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第十四条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报名及录取条件:

1.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河北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参加河北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际联考,校际联考总成绩达到当年划定的本科合格线;

3.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校际联考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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