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邯郸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邯郸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条 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学校认可各省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各专业类别的投档规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如生源省份无综合成绩,按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1.舞蹈表演专业女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6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
2.音乐学[声乐]专业只招美声、民族唱法考生。
第十二条 邯郸市地方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邯郸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邯郸市市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培养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面向河北省招收取得2024年高考报名资格的普通历史科目类、物理科目类考生,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①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材料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等专业。
②色觉异常 II 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地理科学等专业。
③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④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
第十四条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