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疆政法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新疆政法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八条 相关专业语种要求: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俄语专业只招收俄语或英语语种的考生。学校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报考学校普通本科批次考生,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原则,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排序;未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传统高考省份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等单科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等单科成绩。
考生所填报专业录取额满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符合条件且录取额未满的其他专业进行随机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若综合成绩相同,按各省级招考机构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排序,若相关省份未明确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均不含附加分)的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排序,直到分出差异为止。
第二十一条 报考新疆政法学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基本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中“可不予录取”的情况,不予录取。
1、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2、患有色觉异常 II 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专业。
3、患有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 II 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应急管理专业。患有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若隐瞒病情病史,将按照《新疆政法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