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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5 16:21:50纠错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录取专业。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或顺序靠前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满足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学院有权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录取:2023年我院画艺术专业课成绩承认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第八条  同分录取规则如下:职业教育单招和文科类同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次序来排名,理科类同分: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次序来排名。

第九条  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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