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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5 16:28:01纠错

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

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顺序志愿投档,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所有专业不设志愿,专业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下一志愿合格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在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分录取。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专业,我校充分尊重考生个人所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按照投档成绩结合体检结论等情况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各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小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十四条 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办查询我校的招生计划和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的官方网站:http://www.ylnkxy.com/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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