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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5 16:32:57纠错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院依据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录取专业。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学院有权作退档处理。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条 对进档考生相关科目的成绩不做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 学院对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二条 学院对男女生招收比例没有限制,各专业均无需另外加试。

第十三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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