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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7-20 9:50:01纠错

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填报志愿统一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考生一经录取,凭学校《录取通知》到校报到,经复审合格,正式注册。

第十一条 录取专业,我校充分尊重考生个人所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 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对生源地各项加分(降分)政策予以认可。考生调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我校各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小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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