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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7 16:54:12纠错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院发展规划、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云南省详见当地《云南招生计划版》或查阅我院官站(http//www.ynxzy.com)。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实行网络远程异地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远程录取管理模式,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新生录取工作。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第十三条  录取期间,分省、分专业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招生政策及各省的相关招生文件规定,按实有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录取根据考生所在省(市)招生考试(院)办的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1、考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原则,按照投档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录取时按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尊重考生志愿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在专业录取计划不满额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考生不满20人的专业,将不再开设该专业,学院将与考生协商调整录取到其它专业;专业录取计划已满额时,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进档考生,征求考生意见后,予以退档;

3、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投档考生,按照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各专业录取不定男女比例,不加试相关科目;

5、符合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市、区)的相关政策规定。对补报志愿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投档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对按比例投档最低档位线相同成绩的考生的录取处理办法:原始总成绩(不含照顾加分)与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该条件下仍然不能处理的特殊个例:按原始总成绩(不含照顾加分)与志愿优先原则附加语、数、外单科成绩排名录取)。

8、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按招生有关规定对考生身体例行复检。

9、凡被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的要求,按期到校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10、已录取的考生可通过各省级招办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亦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11、考生退档处理原则:结合政策规定,以考生书面申请为原则,同时结合同等条件下考分最低者先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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