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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7 16:36:58纠错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八条 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非第一志愿)。

第十九条 在同一投档批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学校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

第二十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政策性加分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主要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 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被录取考生入学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检,经复检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为:各省(市、区)招考办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第二十五条 学费及住宿费严格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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